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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应承担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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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应承担哪些处罚?

发布日期:2019-11-15 作者:苏州荣轩环保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本案当事人是惯犯,此次长期严重超标且拒不改正,应当加重处罚。

  监管存在漏洞。《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环保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本案当事人在出现问题后,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汇报,却未见政府有所作为,任由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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